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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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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365体育平台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
发布日期:2019-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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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科、市少数民族事务管理中心:

现将《be365体育平台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9﹞29号)通知要求,为完成我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统称“三项制度”)工作任务,促进我市民族宗教领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2020年3月底前,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检查等3种行政执法行为中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积极探索,及时总结。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制定并公布本单位《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根据省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民宗委印发的相关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公布本单位《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

2.加强事前公开。一是编制并公开本单位《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监督方式等信息。二是按照《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平政办〔2018〕61号)要求编制并公开本单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每一项抽查事项的主体、依据、对象、内容、比例、方式、频次等。三是编制并公开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编制各类行政执法流程图,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四是编制并公开本单位《办事指南》。明确行政执法事项名称、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办理时限、监督方式、救济渠道、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要素。五是编制并公开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清单》。清单内容应包括持证执法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证件编号、执法类别、执法区域等内容。

3.规范事中公示。一是明示执法人员资格身份。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二是出示执法文书。在执法活动中按规定出具执法文书,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救济渠道等内容。

4.加强事后公开。一是按时主动公布行政执法决定、行政监督检查情况等执法结果,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二是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单位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省民宗委和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

    ()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1.完善文字记录。要建立健全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制度,将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使用列入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重点内容,在司法部制定发布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前,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河南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和《河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要求,细化制作步骤,严格制作标准,压实制作责任;负责组织执法案卷评查和问题反馈整改,督促行政执法人员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制定与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相对应的电子信息格式,做到纸质文书和电子文书一致;严格执行省级行政执法机关制定的本系统执法规范用语文明执法。

    2.规范音像记录。购买行政执法记录仪等记录设备,拟采购4套。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活动,要进行音像记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要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

3.强化记录实效。建立健全本单位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和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档案管理和《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的规定归档、保存记录资料,建立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管理台账,做到可实时调阅;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对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进行定期抽查,确保记录规范、合法、有效。探索信息化记录储存方式,通过技术手段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集中储存。充分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对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的积极作用,依法公正维护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1.制定并公布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研究制定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以行政处罚类行政执法行为为主编制《重大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2.明确审核机构。明确局政策法规科为本单位内部法制审核机构,确保法制审核人员数量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定期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探索完善本单位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由法律顾问协助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3.明确审核内容。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执法是否超越本单位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以及其他应审核的内容。

    4.明确审核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法制审核流程,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的方式、时限、责任等,并将法制审核书面意见入卷归档。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因行政执法承办人员、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和审批行政执法决定的负责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导致行政执法决定错误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要加强行政执法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法制审核流程规范有序。依托河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汇集行政执法主体信息、人员信息、执法事项信息等,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依托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开展网上行政服务工作,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培育信息化管理专业人才,积极应用河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加快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及时发现解决行政机关在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升行政立法、行政决策和风险防范水平,提高政府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二、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9年10月)

1.制定方案。结合民宗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部门具体工作方案,于2019年10月底前报市司法局备案。

2.贯彻部署。召开全局动员会,对工作开展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认认真真、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国办发〔2018〕118号、豫法政办〔2019〕9号、平政办﹝2019﹞29号等文件,领会精神实质,深刻理解和把握“三项制度”及其相关配套办法的内涵、要求及实施程序,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建章立制阶段(2019年11月-2019年12月)

严格按照省、市和本系统上级部门的制度文件,结合工作实际,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细化完善本部门有关制度、清单、办事指南、流程图等工作。  

(三)全面实施阶段(2020年1月开始)

1.自2020年1月起逐步按照新修订完善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全面、严格、规范实施“三项制度”,切实把“三项制度”纳入到日常工作中。

2.在实际工作中总结分析在“三项制度”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成立由主管局长黄联星任组长,政策法规科、办公室、宗教科、民族关系监督科、民族科负责人为成员的局“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

()强化统筹衔接

开展“三项制度”工作要与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宗教工作自查整改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等政府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推进有力、落地有效。10月底向市司法局报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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